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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8 20:01:56 股吧网页版
中邮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编号:DZ-JY202501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形式
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参与本次会议
的独立董事共 3 人,会议由独立董事刘峰主持。参会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经参会独立董事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一致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一致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为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故意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一致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执行,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一致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有利于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一致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经审阅公司提交的关于向中邮证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中邮证券购买理财产品,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提升资金运营能力。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24 年年度会议审议。

六、一致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可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议案一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
为 0 票。

议案二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
为 0 票。

议案三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
为 0 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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