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毅
尊敬的各位股东代表:
本人董毅作为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同时遵循《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规定和要求,忠实而勤勉地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任职期间,认真参与每一次会议并做出审慎判断,凭借专业知识和经验,独立、客观地发表观点,在公司重大事项上依据规定提供独立意见,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和参谋作用。现就2024年度任职期间(2024年6月27日-2024年12月31日)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董毅:博士研究生。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本人自2024年6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还兼任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情况
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会 亲自出席董事会会 委托出席董事会会 缺席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会会议
议次数 议次数 议次数 次数 次数
4 4 0 0 2
任职期内本人均亲自出席上述会议,无缺席及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严格依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履职尽责,以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为核心,在董事会决策中保持独立性与专业性。本人对任期内历次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相关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召集或参加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正式会议,召集并主持)+1(事前沟通 4
会议)
(三)日常履职情况
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明确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应尽职责。通过积极参与各类会议、协同其他独立董事实地考察调研信源子公司并与公司管理层密切沟通等途径,全方位、深层次地了解公司财务内控体系构建与实际运行状况,依法依规行使职权。
本人履职期间内,公司管理层通过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等举措,为独立董事决策提供了全面支持。针对本人提出的专业性建议与重点关注事项,管理层均能迅速响应并高效落实,推动多项专业意见转化为实际管理举措,为独立董事发挥专业决策作用创造了良好条件。
1、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共披露临时公告21份。公司严格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信息披露管理体系,确保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防范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合规风险。
2、培训学习的情况
任职独立董事期间,本人重点关注上市公司财务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更新情况,深入研究相关领域最新实践案例,积极推动公司持续完善内控体系,确保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秉持勤勉尽责原则,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对各项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充分讨论,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专业建议,助力公司完善风险防控体系,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重点关注事项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1、经审阅公司提交的关于向中邮证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认为公司向中邮证券购买理财产品,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提升资金运营能力。
2、公司2024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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