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峰
尊敬的各位股东代表:
本人刘峰作为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规定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参会并仔细审议议案内容,秉持客观立场提出独立见解,按照相关规定就公司重大事项出具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现就2024年度任职期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刘峰: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高级律师。现任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本人自2021年6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还兼任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情况
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会 亲自出席董事会会 委托出席董事会会 缺席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会会议
议次数 议次数 议次数 次数 次数
7 7 0 0 3
报告期内本人均亲自出席上述会议,无缺席及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会前逐项核查议案内容,对存疑事项要求公司补充说明并获取完整资料;会上详实阐述专业意见,针对公司治理提出建设性建议;严格审查会议召集程序及决策流程,确保重大事项决议符合法律法规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关注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本人对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相关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召集或参加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薪酬与考核委员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 独立董事专门 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 会 会议 会
1(召集并主持)6(正式会议)议+)4(事前沟通会 3 4 1(召集并主持)
(三)日常履职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专项会议、现场工作和调研等方式,深入掌握公司内控体系及财务运行情况,与管理层保持常态化沟通,持续跟踪公司发展方向及经营动态,严格依法履职。
管理层在履职过程中给予高度配合,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与其他董事一致;对独立董事提出的关切事项迅速响应并有效落实,为履职提供有力支持并确保独立履职所需的工作条件。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披露临时公告49份。公司严格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情形。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流程及合规性审查机制,有效保障全体股东平等获取信息的权利,确保信息披露质量符合监管要求及投资者合法权益。
2、培训学习的情况
任职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持续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重点深化对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公司法人治理规范及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领域的认知与理解。通过系统研习不断提升专业履职能力,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合规性建议并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切实强化对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三、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秉持勤勉尽责原则,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对各项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充分讨论,提出多项专业建议,严格履行表决程序,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关注事项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1、公司2023年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基于公司经营计划以及目前供应商、客户情况所制定,是符合公司经营需要的。该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根据协议价、市场价、竞标价来确定,定价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