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1
证券代码:688646 证券简称:ST 逸飞 公告编号:2025-068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召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职工董事 1 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并做出决议,经民主表决一致同意选举冉昌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冉昌林先生此前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本次选举后其职务变更为职工董事,原非职工代表董事职务相应终止。冉昌林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冉昌林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董事的任职资格,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冉昌林先生担任职工董事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1 日
附件:简历
冉昌林,男,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
级工程师。2008 年 7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武汉逸飞激光设备有限公司技术员;
2010 年 3 月至 2014 年 1 月,任东莞逸飞激光设备有限公司工艺经理;2014 年 1
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冉昌林先生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武汉逸扬兴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逸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93,357股,富诚海富通逸飞激光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票 2,136,752 股,冉昌林先生持有富诚海富通逸飞激光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4%的份额。除上述情况外,冉昌林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冉昌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