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公司代码:688646 公司简称:逸飞激光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四、风险因素”的相关内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基于上述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专项说明全文。
六、公司负责人吴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树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326,190.71 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1,477,340.25元。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
阶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为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八、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二、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三、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3
第四节 公司治理......61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81
第六节 重要事项......8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2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13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136
第十节 财务报告......137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
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股 指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份公司、逸飞激光
逸飞智能 指 武汉逸飞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江苏逸飞 指 江苏逸飞激光设备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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