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688639 证券简称:华恒生物 公告编号:2025-009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以专人递送方
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洋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对公司财务管理、重大事项决策、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召开程序和决议执行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积极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权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关于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符合公司 2025 年发展预期。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 2024 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多次负责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并能较好履行其职责和义务,因此,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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