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奇峰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衡东县支行会计与系统员,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会计与财务学院副院长。现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会计学教授、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确保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董事 本年应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姓名 参加董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缺席 两次未亲 大会的次
事会次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数
数 议
张奇峰 9 9 9 0 0 否 3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制度的要求,主持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4 次会议,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本人亲自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4 4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2
本人认为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我和其他两位独立董事积极通过线上通讯等多种形式与公司保持沟通交流,了解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管理等具体事项,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公司规范运营并提出专业建议,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并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与中小股东进行良好沟通交流。
(四)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积极与独立董事保持日常沟通,建立了重大事项及时沟通的有效联络机制,为独立董事的日常工作创造了便利条件和充分支持。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密切关注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
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我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后,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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