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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4 19:44:44 股吧网页版
智明达: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履职情况报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对信永中和在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 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成立于 2012 年 3 月 2 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信永中和审计涉及的主要行
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38 家。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 人,注册会计师 1780 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外部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4 年度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以及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 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3 月 27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 月 20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
册会计师进行了审计计划阶段的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
册会计师进行了审计完成阶段的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结论、主要数据和财务指标、关键审计事项、重点关注事项的审计情况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5 年 4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对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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