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5-012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期限
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二、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对象为: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工作岗位,按照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确定薪酬,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独立董事的薪酬参照资本市场中独立董事的平均水平确定。
1.公司董事长、联席董事长以及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公司薪
酬与绩效考核等相关制度领取报酬(由固定工资、业务奖金、年终绩效奖、股权激励和其他福利构成),不领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8万元/年,独立董事的津贴按年发放。
(二)监事薪酬方案
监事不因担任公司监事职务而额外从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对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在公司全职工作的监事,根据其劳动岗位按公司薪酬体系执行。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综合考虑公司效益与股东利益,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及工作性质,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制度领取报酬(由固定工资、业务奖金、年终绩效奖、股权激励和其他福利构成),绩效奖金与当年公司及个人绩效结合挂钩。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 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此次薪酬方案的制定是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的薪酬水平,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制定过程、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述薪酬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公 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 效并执行,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经股东 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执行。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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