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斯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莱斯信息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05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87万股,发行价格25.28元/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3,319.3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6,979.59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6月21日出具了《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30Z016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96,979.59
项目投入 B1 19,791.25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077.89
项目投入 C1 17,251.64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528.19
项目投入 D1=B1+C1 37,042.89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606.08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62,542.7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57,542.78
差异 G=E-F 5,000.00
注:差异系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用于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5,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 2023 年 6 月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军管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珠江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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