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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5 19:59:28 股吧网页版
莱斯信息: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婉虹)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唐婉虹作为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斯信息”)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恪守独立董事的职业准则,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各项会议,严谨审慎地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治理体系优化与合规运营。现将 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唐婉虹,女,1966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东北财经
大学计划专业学士,华东工学院(现南京理工大学)会计专业硕士,副教授。1988
年 8 月至 1990 年 9 月,任沈阳汽车制造厂(现一汽金杯)助理统计师;1993 年
3 月至 2002 年 4 月,任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2002 年 4 月至今,任
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9 年 4 月至今,任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工商教育中心主任;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6 月至今,任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8 月至今,任莱斯信息独立董事。

(三)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
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按时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审 慎行使表决权。公司2024年度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 定程序。报告期内,本人均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大
会情况

独立董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事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 方式出 委托出 缺席 次未亲自出 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会议

唐婉虹 7 7 0 0 0 否 3

(二)参加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对年度关联交 易额度以及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必要性、定价依据等进行深入审查, 通过充分讨论与独立表决,形成客观、公正的审查意见,为公司的关联交易决 策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本人认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 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共计7次,其中审计委员会6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均 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 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 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 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参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全过程,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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