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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5 19:59:28 股吧网页版
莱斯信息: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炜)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王炜作为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斯信息”)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始终秉持诚信、勤勉、尽责的态度,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使命。通过积极出席各类会议,深度参与各项会议的审议过程,既注重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又充分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履职过程中,始终以规范公司治理为着力点,通过参与审核和科学决策,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制衡作用,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现将 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炜,男,1959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南京工学院
(现东南大学)土木工程系学士、硕士,东南大学土木工程系博士,教授。1985
年 3 月至 1995 年 12 月,历任南京工学院(现东南大学)土木工程系助教、讲师,
东南大学交通运输工程系教研室主任、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1996 年 1
月至 1996 年4 月,任德国波鸿鲁尔大学土木工程系访问教授;1996年4 月至 2014
年 12 月,历任东南大学交通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院长;2005 年 7
月至 2005 年 10 月,任英国南安普顿大学土木工程系访问教授。2015 年 1 月至
今,任东南大学交通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9 年 8 月至今,任莱斯信息独立董事。

(三)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 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 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按时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审 慎行使表决权。公司2024年度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 定程序。报告期内,本人均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大
会情况

独立董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事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 方式出 委托出 缺席 次未亲自出 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会议

王炜 7 7 1 0 0 否 3

(二)参加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重点围绕交易 必要性、定价公允性及条款合理性等核心要素进行审慎评估,经充分研讨论证 及独立投票表决后形成专业审查意见。本人认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从召集程 序到决议过程均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 定,相关决策程序完备,信息披露规范。

(三)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会议共计7次,其中提名委员会1次,审计委员会6次,均未有无故缺席 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 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 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与会计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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