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兼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王旭先生将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独立董事左洪福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现任委员分别为独立董事唐婉虹、独立董事王炜、独立董事左洪福,其中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唐婉虹女士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 6 次会议,会议的组织、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第五 届董事 会 2024 年 3
审计 委员会 第 月 26 日 1.《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
九次会议
第五 届董事 会 2024 年 4 1.《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计 委员会 第 月 23 日 2.《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十次会议 3.《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5.《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
议案》;
7.《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
报告的议案》;
8.《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9.《关于 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五 届董事 会 2024 年 8 1.《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计 委员会 第 月 27 日 2.《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
十一次会议 案》。
第五 届董事 会 2024 年 9 1.《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
审计 委员会 第 月 5 日 机构选聘方案的议案》。
十二次会议
第五 届董事 会 2024 年 10
审计 委员会 第 月 28 日 1.《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十三次会议
第五 届董事 会 1.《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计 委员会 第 2024 年 12 2.《关于 2024 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十四次会议 月 2 日 3.《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参与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全过程,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专业胜任能力,同意公司续聘容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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