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二)人员信息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所共有合伙人 212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52 人,其中 7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三)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3 年度收入总额为 287,224.60 万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 274,873.4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49,856.80 万元。
容诚所共承担 394 家上市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48,840.1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9 家。
(四)执业记录
容诚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纪律处分 2 次、
自律处分 1 次。
6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
施 5 次、纪律处分 4 次、自律处分 1 次。
二、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容诚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国有企业、科技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人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专业配置合理,人数、执业水平和经验等满足项目要求。
(二)审计工作方案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合并报表等。
容诚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容诚所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合理有序的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三)审计质量管理
1.项目咨询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容诚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容诚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
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4.项目质量检查
容诚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整改和运行承担责任。容诚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容诚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