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2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5-006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25 年 4 月 1 日通过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
正军先生主持,应参加监事 3 名,实际参加监事 3 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在生产经营、财
务运作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等都积极参与了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及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4 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出具了《2024 年财务决算报告》,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实守信,恪尽职守,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监事会同意续……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