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7
证券代码:688627 证券简称:精智达 公告编号:2025-071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1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5年2月1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说明》。
3、2025年2月2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5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1、调整事由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5 年 6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4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红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191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9,884,760.69
元(含税)。公司已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实施完毕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7 月 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2024 年年度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7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7 月 10 日。
鉴于以上事项,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进行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1)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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