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建投”或者“保荐机构”)作为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智达”或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内控相关制度,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至 18 日对精智达 2024 年度有关情况进行了
现场检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中信建投针对精智达的实际情况制订了 2024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计划。为顺利实施本次现场工作,提高现场工作效率,切实履行持续督导工作,中信建投提前将现场检查事宜通知了精智达董事会秘书等相关负责人,并要求公司提前准备现场检查工作所需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2025 年 4 月 17 日至 18 日,中信建投保荐代表人李海龙、持续督导专员柳
俊伟根据事先制订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采取与相关负责人员沟通及询问、查看公司生产经营场所、查阅公司财务报告、重要业务合同、部分原始凭证、募集资金台账及专户对账单、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文件、公告文件等相关资料,实地查看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地调取部分募集资金银行流水等形式,对包括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以及经营状况在内的事项进行现场检查,并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本次现场检查报告。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精智达的公司章程、公司治理主要制度,抽阅了部分股
度,对董事会秘书、部分董事、监事等负责人进行了访谈,对实施新公司法,适时调整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修改完善公司章程等配套内控制度等事项对上市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提示。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2024 年度,精智达的公司章程和治理制度完备、合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不存在重要缺陷;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总体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精智达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情况总体良好。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的披露文件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资料,抽查了部分信披资料并与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文件及信息披露相关的支持性文件等信息进行对比和分析,对董事会秘书、财务副总监等负责人进行了访谈,对证监会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需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和审批程序,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等事项对上市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提示。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2024 年度,精智达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并予以执行,以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查阅了会计师拟出具的精智达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对董事会秘书、财务副总监、财务经理等负责人进行了访谈。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2024 年度,精智达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其他资源的情况,上市公司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台账,抽查了募集资金专户大额支出的原始凭证,查阅了会计师拟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实地查看了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地调取部分募集资金银行流水,对董事会秘书、财务副总监、研发部门资深总监等负责人进行了访谈,对募集资金的合规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等事项对上市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提示。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2024 年度,精智达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执行,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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