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秘书的权利
义务和职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河南翔宇医疗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董事会秘书为公
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忠实、勤勉履行
职责,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
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二) 最近 3 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
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 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 最近三年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五) 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一) 办理信息披露事务,包括负责公司信息对外发布、未公开重大
信息的保密工作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事宜,制定并完善公
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二) 督促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协助相
关各方及有关人员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关注媒体报道,主动向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求证,督促
董事会及时披露或澄清;
(四) 组织筹备并列席董事会会议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和股东会会
议;
(五) 协助董事会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积极推动公司避免同
业竞争、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事项、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以
及承担社会责任;
(六) 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完善公司投资者的沟通、接待和服
务工作机制;
(七) 负责股权管理事务,包括保管股东持股资料,办理限售股相关
事项,督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遵守公司
股份买卖相关规定等;
(八) 协助董事会制定公司资本市场发展战略,协助筹划或者实施再
融资或者并购重组事务;
(九) 负责公司规范运作培训事务,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相关人员接受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
(十) 提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忠实义务、勤勉义务,如知悉前
述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作出或可能作出相关
决策时,应当予以警示,并立即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十一) 确保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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