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做
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应当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
情人档案(见附件一), 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董事长
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
事宜。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
面确认意见。
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
部门, 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
第四条 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披露前, 应当
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
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
种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 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 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
总额百分之三十, 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
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3) 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 可能对公司
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4) 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5) 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6) 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7) 公司的董事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 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8)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
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
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9) 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 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 公司减资、合
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
闭;
(10) 公司股权结构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11) 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12) 公司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
(13) 公司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
(14) 公司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15) 公司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16) 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