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0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元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对双元科技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分红”)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原因
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3.54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4日、2024年2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
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93.54元/股调整为不超过91.9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因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91.9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91.7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截至 2025 年 2 月 24 日,公司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合计回购公司股份
543,996 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和《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故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权益分派。
二、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25 元(含税)。公司总股本 59,142,700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543,996 股后的股份 58,598,704 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324,838.00 元(含税)。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三、本次差异化分红计算依据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59,142,7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543,996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 58,598,704股。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申请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因此,公司的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前一交易日(2025年 9月 17日),公司股票的收盘
价为 68.16元/股。
(一)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
实际分派的现金红利指参与分配的股东实际收到的每股现金红利为 0.125元
(含税)。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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