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吧首页 > > 正文
  •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8 18:22:39 股吧网页版
双元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进行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
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号华联时代大厦 A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16 人

上年度末(2024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94 人

上年度末(2024 年 12 月 31 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289 人

最近一年(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 万元

最近一年(2024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 万元

最近一年(2024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 万元

上年度(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 家

上年度(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5,494 万元

上年度(2023 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
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2 月 12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就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责任、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的总体情况进行了沟通,为完成审计任务和减少审计风险做了充分的准备。
(三)2025 年 4 月 16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5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