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名单的核查意见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禾信仪器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名单进行了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拟行权的 42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42 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的部分行权,对应
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 398,757 份,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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