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6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审阅报告
政旦志远核字第 250000350 号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andar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审阅报告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
目 录 页 次
一、 审阅报告 1-2
二、 已审阅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备考合并利润表 3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1-103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11F
电 话:+86-755-88605026
www.zdcpa.com
审 阅 报 告
政旦志远核字第 250000350 号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诺和公司)按照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编制基础编制的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6 月的备考合并利润表
以及相关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按照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编制基础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是阳光诺和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 2101 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上述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上述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没有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后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编制基础编制。
我们提醒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使用者关注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
政旦志远核字第 250000350 号审阅报告
注二对编制基础的说明。本报告仅供阳光诺和公司为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目的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申报文件之用,不适用于任何其他目的。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披露、提及或引用本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本段内容不影响已经发表的审阅意见。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程罗铭
中国·深圳 中国注册会计师:
许哲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6 月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及拟实施的资产重组方案
(一)公司基本情况
1.有限公司阶段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上市公司”或“阳光诺和”)前身为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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