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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25 21:54:37 股吧网页版
阳光诺和: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6


股票代码:688621 股票简称:阳光诺和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

项目 交易对方

利虔、赣州朗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刘宇晶、赣州国智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宏腾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
方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凯泰民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丽水同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广发信德一期健
康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海达明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宁波海达睿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春能、广州易简
发行股份 鼎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万海涛、苏州中誉赢嘉健康投资合
及可转换 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正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康彦
公司债券 龙、冯海霞、武汉火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珠海
购买资产 横琴中润康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迦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凯泰睿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繸子耶利米股权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汇普直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赵凌阳、广州易简光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马义成、
皋雪松、广州信加易玖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杨光、章海
龙、单倍佩、许昱、新余高新区众优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波海
达睿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募集配套 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

资金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九月

交易各方声明

一、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 2 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 2 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或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报告书及其摘要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该证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收益作出实质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重组报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所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中国证监会的注册。

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本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交易时,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以及与本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考虑本报告书及其摘要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
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二、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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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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