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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8 18:59:08 股吧网页版
阳光诺和: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9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5-047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 年 5 月 12 日,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阳光诺和”)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5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4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5 年 5 月 12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对本次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结果。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有 2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上述人员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以上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入或者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经核查,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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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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