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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2 19:28:11 股吧网页版
阳光诺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3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5-046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名单》。

2、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至 2025 年 5 月 22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计 10 天,公司员工可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
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及孙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文件。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列入《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其中包含 1 名外籍激励对象。

本次激励计划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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