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7
证券代码:688620 证券简称:安凯微 公告编号:2025-058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 年 8 月 14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
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2025 年 8
月 14 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14 日
至 2025 年 8 月 23 日。公示期限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
个人提出的异议。2025 年 9 月 2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了《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53)。
3、2025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激励计划所必需的相关事宜。
2025 年 9 月 1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广
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54)。
4、2025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06 人调整为 104 人,前述离职
的原激励对象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至其他激励对象。
除上述内容调整外,《激励计划》其余内容不变。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本次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属于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
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此次对本激励计划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认为:
1. 公司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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