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88620 证券简称:安凯微 公告编号:2025-024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上午 10:00-11: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
公司监事会主席何小维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议案一)
经审核,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024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监事会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二)
经审核,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较好地保障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议案三)
经审核,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议案四)
经审核,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未来的资金需求及发展等各种因素,兼顾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五)
经审核,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质,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一直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继续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