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 14:30-15:00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二
次专门会议。会议以现场召开结合通讯方式举行。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张海燕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瑾懿记录。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全体独立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议案一)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 2024 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期间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二、《关于 2025 年度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议案二)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含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金华凯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拟向银行在融资额度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含本数)范围内申请融资及综合授信等事宜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同时,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NORMAN SHENGFA HU 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在融资总额度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含本数)范围内的融资及综合授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25 年度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三、《关于 2025 年度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三)
经审核,我们认为:2024 年度,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其在任期内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做到了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为保持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继续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25 年度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四、《关于 2025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议案四)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2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25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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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燕
2025 年 4月 28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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