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履职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地发表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
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首席合伙人为梁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 150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88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04 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25,333.63 万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为 294,885.1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48,905.87 万元。2023 年
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436 家,审计收费总额 52,190.02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4 家。
(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8 次、监
督管理措施 46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纪律处分 3 次;4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27 次、自律监
管措施 4 次、纪律处分 4 次。
二、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2024 年审计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门及时进行咨询,及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审计问题。
(二)意见分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
(三)项目质量复核
2024 年审计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项目现场负责人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合伙人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包括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四)项目质量检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己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前己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五)质量管理缺陷
识别与整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4 年审计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三、工作方案
2024 年审计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审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
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四、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工程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善的服务支持体系及专业的后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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