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688619 证券简称:罗普特 公告编号:2025-013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向子公司实缴出资并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出资并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实缴出资并增资以开展募投项目,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决定和办理与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实缴出资并增资的有关事项。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 年 1 月 1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罗普特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7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4,683.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9.31 元。本次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04,287,3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5,500,287.58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8,787,012.42 元。本次募集资金
已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361Z0023 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公告》披露,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市场拓展及运维服务网点建设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
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2,361.64 22,361.64
2 市场拓展及运维服务网点建设项目 20,917.11 20,917.11
3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30,000.00 30,000.00
4 超募资金 8,599.95 8,599.95
合计 81,878.70 81,878.70
三、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子公司实缴出资并增资以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的基本情况
(一)新增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
为满足项目实施的需要,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募投项目“市场拓展及运维服务网点建设项目”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罗普特(崇义)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庐山市城市智芯产业运营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
序号 项目名称 新增前后 实施主体
新增前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罗普特(上海)软
市场拓展及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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