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出资并增资的核查意
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为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普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对罗普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出资并增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7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4,683.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9.31 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0,428.73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550.03 万元(不含增
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878.70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对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361Z0023 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
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1 年 2 月 22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公告》披露,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市场拓展及运维服务网点建设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2,361.64 22,361.64
2 市场拓展及运维服务网点建设项目 20,917.11 20,917.11
3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30,000.00 30,000.00
4 超募资金 8,599.95 8,599.95
合计 81,878.70 81,878.70
三、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子公司实缴出资并增资以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的基本情况
(一)新增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
为满足项目实施的需要,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募投项目“市场拓展及运维服务网点建设项目”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罗普特(崇义)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庐山市城市智芯产业运营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
序号 项目名称 新增前后 实施主体
新增前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罗普特(上
市场拓展及运 海)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1 维服务网点建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罗普特(上
设项目 新增后 海)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罗普特(崇义)科技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