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为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普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对罗普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7 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683.00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9.31 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0,428.73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550.03 万元(不含增值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878.70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全
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对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361Z0023 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1 年 2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公告》披露,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市场拓展及运维服务网点建设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
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2,361.64 22,361.64
2 市场拓展及运维服务网点建设项目 20,917.11 20,917.11
3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30,000.00 30,000.00
4 超募资金 8,599.95 8,599.95
合计 81,878.70 81,878.70
三、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4、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