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688619 证券简称:罗普特 公告编号:2025-007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为:公司 2024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公司目前处于发展期,未来资金需求较大,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母
公司的净利润为负,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考虑公司目前产品研发及市场推广等资金需求量大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长远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审慎研究讨论,拟定 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
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323.21 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615.25 万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22,207.58 万元,
母公司累计未分配的利润为-5,881.16 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 2024 年实际经营情况,考虑到目前产品研发、市场拓展及订单实施等活动资金需求量较大,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除 2024 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外,公司 2024 年度拟不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 2024 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为30,105,745.17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因此,公司通过回购股份的方式回报了投资者。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由于公司 2024 年度净利润为负,因此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三项公司进行利润分配的条件及比例: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合并报表)10%。且任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根据以上规定,鉴于 2024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负,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同时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现金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除 2024 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外,公司 2024 年度不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盈利能力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了股东的长远利益与公司的正常经营及未来发展,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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