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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30 17:31:56 股吧网页版
三旺通信: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688618 证券简称:三旺通信 公告编号:2025-054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
(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其中专项贷款资金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深圳南头支行”)提供的专项贷款,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600 万元。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取得中国银行深圳南头支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具体贷款事宜将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6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回购股份提议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个月、未来 6 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股份
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股份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5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熊伟先生向公
司董事会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0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二)2025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全体董事出
席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三)根据《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10/3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5/10/22,由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

理熊伟先生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2,000万元~4,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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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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