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23
证券代码:688618 证券简称:三旺通信 公告编号:2025-052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
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熊伟先生《关于提议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函》。熊伟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熊伟先生
提议时间:2025 年 10 月 22 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并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熊伟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将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三、提议的具体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二)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
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
(六)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七)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熊伟先生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熊伟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熊伟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推进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本次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前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 年 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在未来将本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减少注
册 资 本 。具 体内 容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在 上 海 证券 交 易 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落实“提
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2024 年 3 月 14 日,公司完成了股份回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86,331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75,126,051 股的比例为 0.913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46.32 元/股,回购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41.51元/股,回购均价为 43.76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34,429.10 元(不含
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2024 年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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