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切实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
首席合伙人为刘维,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合伙人数量为 21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55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81 人。容诚 2023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 287,224.6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274,873.4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
入为 149,856.80 万元。2023 年度容诚共为 394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
费总额为 48,840.19 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82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 2023 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 7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结合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及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通过单一选聘的方式,聘任容诚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3、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未提出异议。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容诚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
围、审计对象、审计方法、人员安排、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进行了沟通,并达成了一致意见。
经审计,容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
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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