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3
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人编号:Z20374000 申报时间:2025 年 5 月
2021 年 1 月 7 日,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泰医疗”
或“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与惠泰医疗签订的保荐承销协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保荐人,对惠泰医疗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
导期为 2021 年 1 月 7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目前,中信证券对惠泰医疗的持续督导期已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以下简称“《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688617
注册资本 9708.1956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松坪山朗山路 11 号同
方信息港 B 栋 601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松坪山朗山路 11 号同
方信息港 B 栋 601
法定代表人 葛昊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1 年 1 月 7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 年 12 月 7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惠泰
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59 号),惠泰医疗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67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 1 元),并于 2021 年 1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74.4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1,241,248,200.00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50,717,825.2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1 月 4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0001 号《验资
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
三、保荐工作概述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
1、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2、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对关联交易进行操作和管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定价机制;
3、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可转债募投项目转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4、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包括行业发展前景、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的变化、资本结构的合理性及经营业绩
的稳定性等;
5、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以书面方式告知公司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的事项,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6、密切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股东履行相关承诺;
7、认真审阅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文件,并提出意见建议;
8、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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