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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2 21:04:11 股吧网页版
惠泰医疗: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乐非)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3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始终坚持诚信、勤勉、尽职的原则,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积极推动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孙乐非,男,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基础科学(数学和物理)学士,美国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医学院(The Johns HopkinsUniversity)神经科学系硕士研究生。现任晨壹投资合伙人,医疗行业投资和管理负责人;曾任 General Atlantic 基金大中华地区医疗行业负责人、董事总经理,华泰医疗产业投资基金(华泰瑞合)创始合伙人。2024 年 4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本人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及投票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6 次,股东大会 2 次,本人
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列席股东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大会次数

孙乐非 6 6 0 0 否 2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参加了 1 次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和 4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等事项进行审查,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的职责。本人认为,公司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3 次,本人均
亲自出席,会议审议了限制性股票激励归属、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以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本人认为,前述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本人均会认真仔细阅读,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重大事件以及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会议审议时,本人积极发表意见,有效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2024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尚未发生独立董事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特别职权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方向和工作计划,并听取了内部审计负责人工作汇报。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目标明确,具有可行性;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有序,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审计前沟通、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现场股东大会,主动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七)现场考察、公司配合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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