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1
证券代码:688616 证券简称:西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
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查询,对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4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5 年 4 月 27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登记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相关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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