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14 16:35:13 股吧网页版
西力科技: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5


证券代码:688616 证券简称:西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下
简称“《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至 2025 年 5 月 7 日在公
司内部通过公告张贴的方式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
期不少于 10 天,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方式或邮件方式向监事会反馈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疑义或异议。

(二)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拟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以下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亦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外籍员工。

(四)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5月 1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