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关于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作为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力科技”、“上市公司”、“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顾兆廷、秦勤
(三)现场检查人员
顾兆廷
(四)现场检查时间
2025年4月21日至4月22日
(五)现场检查内容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公司经营状况等。
(六)现场检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2、察看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3、查看公司 2024 年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会议记录,并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
信息进行对比分析;
4、查阅并复印上市公司 2024 年度建立或更新的有关内控制度文件;
5、核查上市公司 2024 年度是否发生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情况;
6、查阅上市公司 2024 年度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二、现场检查的具体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西力科技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收集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决议和记录等资料,核对了公司相关公告,并查阅了公司其他内控制度。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西力科技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得到贯彻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机制有效地发挥了作用;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4年度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记录及其他会议资料保存完整,会议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董事或监事签名确认。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根据对公司三会文件、会议记录的检查,并通过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和分析,本持续督导期内,西力科技已披露的公告与三会文件、会议记录等材料情况一致,符合信息披露相关制度、规定。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通过查阅公司银行对账单、财务账簿等,核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是否存在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本持续督导期内,西力科技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有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 5 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智能电能表及用电信息采集终
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已结项,截至 2023 年末,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2024年度,公司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本持续督导期内三会关于重大事项等的审议和决策文件、相关资料,对公司高管进行访谈,了解公司2024年是否发生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况。
经检查,公司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六)经营状况
查阅了公司重大合同及公司2024年财务情况,对公司高管进行访谈,并从公开信息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相关经营情况,了解近期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2024年,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未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的情形。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公司应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四、是否存在《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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