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合信息”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合合信息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宜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59 号),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25,000,000 股,并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0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1,203,8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1.2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 18,796,11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8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及部分首发战略配售限
售股(包含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的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23 名,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68,670,244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49.05%。其中,首发限售股份数量为 63,070,245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 45.05%,股东数
量为 19 名;首发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5,599,999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 4.00%,
股东数量为 4 名。
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68,670,244 股,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
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100,000,000 股。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00,00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转增 40,00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140,000,000 股。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其他事项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一)持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罗希平、陈青山、龙腾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及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承诺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承诺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首发前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首发上市后 6 个月内,如果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首发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在本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相应调整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在本承诺人就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职期间内及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行人上市后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裁判做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本承诺人承诺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4.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承诺人转让首发前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本承诺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在未向发行人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发行人有权暂扣应向本承诺人支付的报酬和本承诺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承诺人不得转让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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