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96人
2024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498人
2024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3人
2024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50.01亿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5.16亿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7.65亿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9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外部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审计工作小组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督促年审会计师在约定时间内及时出具审计报告。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监管法规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制度要求,有效履行专业委员会的职能职责。委员会对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全面的资质评估与专业胜任能力审核,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保持与审计机构的常态化交流,通过定期会谈、书面沟通等形式确保审计工作质量,并全程督导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时出具审计意见,全面落实了委员会对审计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能。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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