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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5 20:43:34 股吧网页版
威迈斯: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天健 2024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成立于 2011 年 7 月 18 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天健合伙人(股东)241 人,注册会计师 2,356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904 人。公司业务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44 家。

2、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截至 2024 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年 已完结(天健需在
度、2019 年度年报审计机 5%的范围内与华
投资者 华仪电气、东 2024 年 3 月 6 日 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造 仪电气承担连带
海证券、天健 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 责任,天健已按期
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 履行判决)

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4、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余龙,2007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现代制药、工大科雅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兰轶林,2019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或复核国药现代、国源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梁志勇,2006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或复核和泰机电、泰福汞业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纪律处分 2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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