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5-018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9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400,183,934.30 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770,208,881.01 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9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截至目前公司扣除回购专户的总股本初步测算,
预计本次现金分红金额约为人民币 150,265,126.15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37.55%,具体分红金额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
2024 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人民币 22,343,868.98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人民币 280,794,980.62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70.17%。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为人民币 0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人民币 258,451,111.64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64.5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存托凭证总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如后续存托凭证总数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 258,451,111.64 不适用 不适用
回购注销总额 - 不适用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00,183,934.30 不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770,208,881.0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258,451,111.6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400,183,934.3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
注销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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