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5-023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情况:为规避和防范材料价格、汇率波动的风险,降低原材料价格、汇率波动
带来的影响,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其中:1)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和贸易业务相关的产品及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铜、铝、镍等,主要在国内合规公开的期货交易所进行,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2)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美元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衍生产品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 13,000 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17,0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期限为自该事项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以下简称“期限内”)。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规避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根据业务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采购规模及套期保值业务预期成效等因素,根
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同时,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收支结算币别及收支期限的不匹配使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风险显著增加。为防范汇率大幅度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在不影响集团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能够提高公司积极应对汇率风险、利率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
2、交易方式
公司及其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货、期权、远期等衍生品合约,主要在国内合规公开的期货交易所进行,交易品种仅限于与生产经营和贸易业务相关的产品及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铜、铝、镍等。
3、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 13,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17,0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
2、交易方式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日元、新币、港币等。
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3、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在董事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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