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5-016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以现
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董事 7名。董事长万仁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编制了《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年度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与《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持续规范公司治理。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内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独立董事黄云、蒋培登、叶晓
东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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