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5-017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发出会议通知,2025 年 4 月 25 日以现场与
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监事 3 名,实际参与监事 3 名。监事会主席张昌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与《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诚信原则,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
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配套指引的规
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对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
自我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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