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0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二、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拟参加对象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同时,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长远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本页无正文,为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签署页)
委员:____________
陈磊
委员:____________
曹崇延
委员:____________
曹桂平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 9 月 19 日
(本页无正文,为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签署页)
委员:____________
陈磊
委员:____________
曹崇延
委员:____________
曹桂平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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